社会保险费减免、延期支付政策
2020年只剩下最后一个月
。今年因疫病
。国家公布了社会保险费减免、延期支付政策
。企业节省了社会保险费用
。根据6月22日人社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逐步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》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(以下统称省)免除中小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公司缴费的政策,延长到2020年12月底。现在12月到了,有几件事需要特别注意!
。延期支付社会保险费,到12月20日为止支付
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,可社会保险费延期到2020年12月底,延期支付的3项社会保险费延期到2020年12月20日,延期支付期间可免除滞纳金。
。关于缓期付款,缓期付款的执行期限在2020年以内,缓期付款的3项社会保险费最迟在2020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,缓期付款期间免除滞纳金。参险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减免政策执行期间应缴纳的3项社会保险费,2020年12月21日以后补充的,不再享受减免政策。
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应特别注意,到12月20日为止必须支付当年缓期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,逾期未缴纳不仅影响员工待遇,公司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损失。
。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即将到期
。2020年12月,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结束,根据现有政策,从明年1月开始逐渐恢复原来的社会保险价格,各企业需要立即准备全额扣除社会保险费。
。每月申报社会保险,跨年偿还困难
。使用者未按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命令期限内缴纳或补充,从未缴纳之日起,每天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,相关行政部门处以未缴纳金额的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。员工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由使用者扣除。使用者未依法扣除代理支付的,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命令使用者限期支付,从未支付之日起向使用者每天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。因为没有按月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,所以需要追加滞纳金。那么,你能自由偿还吗?
。据小编介绍,福建省内(厦门除外)的企业在本年度内(2020年)没有按时申报社会保险费用,延期或跨年度支付的,系统上无法操作支付,经营者需要将相应的纸质材料带到社会保险窗口处理,可以想象麻烦程度。
。因此,小编注意到,如果2020年没有及时缴纳的社会保险,必须在12月末之前进行补充申报,如果没有过期操作的话,可能还不能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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